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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行业新闻】互联网思维下的广告业全新生存思维

时间:2015-12-30 10:39 来源:传承 作者:传承 点击:次

     思维一:一切都在融合,难分“传统”或者“新兴”
    传统媒体的广告经营需要转型,但是,新兴的数字媒体也需要重新建构对广告的认知。就信息操控的广告传播而言,媒体不是割裂的,没有新旧之分,只是为达到特定目标所选择的手段和工具罢了。此外,大众媒体与数字媒体在品牌广告与效果广告,满足共性需求与个性需求等方面正在实现融合与分工。
    思维二:同步满足消费的共性需求与个性需求
    根据信息传播的二八定律:大多数需求的是共性的,只有少数需求是个性的。如果只是单纯满足个性需求,则难以形成商业规模,对于广告主广告投放的刚性需求,必须同时覆盖共性需求和个性需求,既要有广度,也要有深度。前者更多依靠大众媒体,后者更多依靠数字媒体。
媒体的功能不仅仅局限于传递个性化的信息,还要兼顾品牌背后的心理共鸣,媒体的交叉转型成为必然:数字媒体在强调个性服务的背后努力寻找共性需求;大众媒体满足共性需求同时,发展个性服务。
    思维三:互联网+广告,与其说颠覆不如说融合
    相对颠覆,互联网思维与广告思维更应当是一种融合的关系,广告业的互联网思维促使广告更加平台化、更加互动、更加程序化,互联网的广告化生存使得互联网更加规模化、大众化、服务品牌,总之,互联网+广告,全面提升了传播价值。
    思维四:时空阻隔已经被打破
    互联网打破传统媒体的时空局限,带来更大范围的融合,广告发展空间进一步提升,广告价值得以最大化。
    思维五:数据为一切的经营基座
    一方面,互联网推动了大数据的发展,通过大数据对消费者行为的了解,带动整个广告行业的变化;另一方面,广告的需求也带动不同平台上的数据相互打通,使得大数据越来越大。
    思维六:效果在于品牌与销售的融合
    过去,品牌类广告和效果类广告各自独立,未来互联网正在打通品牌广告与效果营销之间的界限,从多个层面,为同一个广告主同时提供基于品牌和效果的双重服务,促进品牌与效果的融合。
(责任编辑:admi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