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地点和时间
  • 办理地址: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 省市综合业务A14号窗口
  • 办理时间: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: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3:00—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  • 联系电话: 0531-51761636
申请条件
  • 受理条件 申请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,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、布局和结构,并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章程; (二)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相关专业人员; (三)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国公民; (四)最近三年内,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; (五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申报材料
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(形式)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
申请报告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纸 - 快递邮寄,网上提交,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- 必要 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申请报告.doc.doc 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申请报告.doc.doc 按要求如实填写。 提交材料符合要求。 -
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申领表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纸 - 快递邮寄,网上提交,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- 必要 附件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(1).doc.doc 附件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(1).doc.doc 请按要求如实填写,没有的写“无”,申请表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。 提交材料需符合要求。 -
申请机构章程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纸 - 快递邮寄,网上提交,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- 必要 机构章程示例.docx.docx 机构章程示例.docx.docx 申请机构章程须带有工商局查询专用章,如公司股东为法人股东的一直追溯到最终出资人,并注明国籍。 章程需符合要求,最终出资人国籍为中国。 -
法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简历(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)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纸 - 快递邮寄,网上提交,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- 必要 简历.doc.doc 简历.doc.doc 主要管理人员(不少于三名)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、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,请如实填写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。 提交材料符合要求。 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