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地点和时间
  • 办理地址: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C05窗口,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号楼303室
  • 办理时间: 周一至周五(工作日): 上午9:00-12:00 下午:13:00-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  • 联系电话: 0531-51782690
申请条件
  • 受理条件 申请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^有生产监控化学品所需的资金和场所^具有与生产监控化学品相适应的技术条件、生产设施,符合当地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^ 有与生产监控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 ^ 具备履行《禁止化学武器公约》的能力 ^五年内无违法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监控化学品的记录
申报材料
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(形式)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
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(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)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2 A4 - 快递邮寄,网上提交,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- 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(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空白样表).doc.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(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示例样表).doc.doc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,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性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,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,应当受理申请。 -
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(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提供说明)
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(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提供说明)
复印件 数据共享(系统自动获取,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) 1 A4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部门共享核验 申请人自备 - 必要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.jpg.jpg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.jpg.jpg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,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性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,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,应当受理申请;数据共享(系统自动获取,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)。 -